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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09 来源: 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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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拟邀请招标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及形式
  山东药玻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经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公司只接受被邀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投标。被邀请单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选聘一家具备资质且综合能力较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山东药玻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并出具如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出具A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在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山东药玻需要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财务报表涵盖期间的其他专项报告和专项说明,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年报及其他相关问询函回复(如有)等;
  3.根据国资委和财政部门财务决算要求,提供财务决算所需的报表及决算参数中的其他有关报表;
  4.在资产、股权重组、重大融资等相关工作中积极配合所审企业按计划完成相关审计、尽调等工作(如有);
  5.对公司发展、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提供及时有效的管理建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人员;

5.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6.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法人刑事处罚执行期间;

7.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8.具有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和承担相应审计风险能力;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1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5日。
  获取方法:由招标人定向发放,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7时00分
  递交方法: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将加密可复制版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我司对外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5288938332@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投标文件+贵司简称(如我司简称:山东药玻)”,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11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药玻路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法审处 申永刚
  电  话:0533-3259011/0533-3259015